东京申奥代表团发言成员之一,日法混血女主播美泷川雅美以“日本拾金不昧”的社会风气为主题,用娴熟的法语在于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召开的国际奥委会第125届全会现场侃侃而谈,为已失利过一次的东京扳回一城,最终助日本拿下了2020年奥运会的主办权。
泷川雅美在其陈述中提及:“过去外国游客在日本丢失后又找回来的钱款有3000万美元。”
事实上,泷川雅美的发言不仅没有言过其实,还远远低估了这一数据。根据日本警视厅2012年的统计数据显示:仅2012年,日本全国捡到现金上交给警察的总额达到189亿日元(约12.6亿元人民币),其中东京都地区达30亿日元(约2亿元人民币)。
日本人能够如此高风亮节拾金不昧的原因,除了国民素质普遍较高外,当然也有法律条文的约束,否则很难做到举国上下整齐划一如此高度的自觉性。
据日本刑法第254条规定,拾获失物若不上交,即属于触犯“遗失物等横领罪”(既冒领的意思),将被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者罚款10万日元(约6300元人民币)。
为了点意外横财而留下刑事案底,在日本实在是得不偿失。因为一旦有了案底,这个污点便几乎捆绑了一生的个人信用,租车、买房,求职、保险乃至婚嫁都会或多或少受到影响。
就拿银行来说,日本的个人房屋贷款利率相当低,从0-3%不等,但凡有正当职业、身家清白的日本公民,基本都可以从银行得到这笔低息贷款。但是,如果有了刑事案底,银行是有理由拒绝接受个人房屋贷款申请的,毕竟银行有选择客户的权利。
比较严苛的银行可能就直接把这类信用度不高的客户拉入黑名单,宽松一些的银行或许会发放小额商业贷款给这部分“劣质”客户,不过商业贷款的利率可就比低息房屋贷款高了好多倍了。
所以,即便撞到捡钱包这样的狗屎运,日本人也大多不会去贪这点蝇头小利,影响了信用度反而划不来。
日本还专门设立了《遗失物法》,其中规定,如果失主找到失物后,必须向拾到者支付相当于遗失物实际价值的5—20%的“犒劳金”,不过一般来说,约定俗成的习惯是10%。拾到遗失物之后,拾获者有7天的代为保管期,直白一点说就是犹豫期,如果超过7天不上交的话,一旦被警方查出来,即会被控诉“遗失物等横领罪”。如果超过7天,但最终仍是主动上交警察的情况,则要看情节严重与否治罪,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情况,即便是警方找到了失主,失主也无须向拾获者支付10%的“犒劳金”了。
同时,日本《遗失物法》还规定,拾获者获取的“犒劳金”必须上缴“个人所得税”。
警察在接到拾获者上交的钱包和其他遗失物后,会做详细的登记,并在2个星期内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。不论是警视厅还是电车、地铁公司以及百货商店等人流密集场所,均设有“遗失物认领中心”。遗失物认领中心都有一定的保管期限,如果到期遗失物还没有人来认领的话,贵重物品则将统一移交给警察处理。非贵重物品,譬如雨伞、帽子、手帕等,电车、地铁公司或者百货公司则会设临时摊点,低价处理或者举办义卖之类的爱心活动。
统一到警视厅的贵重遗失物,在公告发布6个月后还无人认领的话,则归拾获者所有。如是由城市垃圾清洁公司拾获的贵重遗失物,则归当地区役所(当地政府)所有,因为是区役所雇佣垃圾清洁公司进行市容清洁工作的。
总的来说,日本的《遗失物法》有奖有罚,既铁面无私又不失人性化,从侧面以法律的高度助推了国民拾金不昧的素质培养。